2015年11月1日前,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或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知名动物保护组织门户网站上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评选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参评作品如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作品要求:
01 消息类作品: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在1000字以内。
02 评论类作品:观点鲜明,论点正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字数在2000字以内。
03 通讯类作品: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字数在4000字以内。
04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策划性强,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至少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
05 摄影作品:参评作品需为JPG或TIF电子版格式,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作品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因入选作品将用于后续的宣传、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30M,JPG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2M。
06 微电影、纪录片、新闻调查、电视专题片:必须是原创作品,可以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但不得超过总时长的1/4。对白声音尽量使用普通话,若情节需要使用方言,应插入字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