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31—任江华:江西鄱阳湖拉网捕杀候鸟 保护站被指勾结捕杀者

作者: 
任江华
职务: 
人民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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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三叉”地带,一张绵延数公里长的“天网”。本报记者 任江华 摄





  核心提示

  日前,有群众举报,鄱阳湖深处“天网”密布,越冬候鸟被捕杀。为了不惊动候鸟捕杀分子,记者于26日凌晨4时30分许从江西省南昌市恒湖垦殖场总部出发,实地探访鄱阳湖候鸟保护现状。

  “三叉”地带“天网”绵延

  26日5时25分,记者一行沿鄱阳湖大堤到达恒湖垦殖场22连,这里又叫东江七大队,是江西省新建县鄱阳湖候鸟保护巡查站所在地。

  约7时许,记者在保护候鸟志愿者黄先银的带领下,到达浅湖一片被拆除的“天网”前,“这是前几天为了应付检查做的样子,捕杀候鸟的重灾区还得步行好一段。”黄先银一边告诉记者,一边建议换上背带下水裤。

  7时10分,记者沿着没膝的湖水继续前行,一路上不时见到横七竖八的竹竿,还有用蛇皮袋装着、用石头压着的崭新的网。“等检查的风头过了,这些网极有可能重新竖起来。”黄先银说。

  7时50分许,记者见到8张网,每张网有80—100米长、4—5米高(每张网的成本约20元),横向紧密相连,形成一张巨大的“天网”。

  继续前行,到了所谓的“三叉”地带,即南昌市新建县和九江市永修县、都昌县交界的地方,这里是“天网”密布的捕杀候鸟重灾区。

  展现在记者眼前的,是密集的“天网”群,长度多在3公里以上;有的“天网”甚至绵延5公里,一眼看不到尽头。

  10时20分,在一张长约5公里的“天网”上,记者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鸟,翅膀血迹斑斑,已被折断。大家用刀将网挑断,可怜的小鸟惊恐地想逃走,但由于翅膀折断,只能在湖面上耷拉着脑袋。“伤太重,估计很难逃生。”黄先银说。

  记者一路步行往返近5小时,所到之处,密布的“天网”随处可见。

  据介绍,通常在头一年10月中旬退水之前,捕杀者做好“天网”并用船运到鄱阳湖深处布下;次年4月洪水来临时,则乘船下湖将网取回。在这段时间,捕杀者密切分工,不定期到下“天网”之处取撞上网的候鸟。

  巡湖谎言当场被揭穿

  15时许,记者来到设在东江七大队的新建县鄱阳湖候鸟保护巡查站。

  值班室门大开,未见人影,只听见一阵阵鼾声。敲了半天门,没人反应,记者索性走进值班室,一工作人员正在睡觉,记者叫醒了他。

  经了解,这位工作人员是昌邑乡政府聘用干部、新建县鄱阳湖候鸟保护巡查站二班成员。

  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告诉记者,一班班长、新建县林管站站长勒光辉9时30分带领三人前往鄱阳湖巡湖去了,大概16时许回来,他在这里值班。

  正当记者准备离开时,勒光辉一行四人回来,只见四人衣服干净整洁,全没有记者巡湖回来时的一身泥,其中一人满身酒气。

  当记者询问当天巡湖保护候鸟的情况时,勒光辉打开两个蛇皮袋说,这是我们缴获的“天网”和巡湖穿的下水裤,“今天9点不到我们就出去巡湖了,一年365天甚至过年时我们也坚持巡湖。一周一轮班,不会缺岗缺人。”

  当地一位老表当即揭穿他的谎言,“天网”上面布满“黄丫头”(黄颡鱼)、参鱼等,显然是渔网;下水裤全是干的,完全没有下湖的泥水。

  当记者告知在鄱阳湖深处某个区域发现大量“天网”时,这位班长表示,那里属于“三叉”地带,不好确定是否是自己管辖的地界,需要请示领导。记者请他立即向领导报告,勒光辉随后以方位不好确定等理由推托。

  至记者发稿时,新建县鄱阳湖候鸟保护巡查站未有任何关于是否拆除“天网”的反馈。

  候鸟保护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11月16日,江西省林业厅召开了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工作会议,当天,《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公约》在南昌签署通过,并成立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委员会。

  每年在候鸟越冬期间,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都开展“护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

  据管理局局长朱奇介绍,2009年共烧毁“天网”185副,收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二级保护动物56只(头),查处破坏候鸟及湿地资源的行政案件23宗,处理涉案人员50多人。

  候鸟保护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候鸟保护工作并实施了很多措施,但为什么捕杀候鸟屡禁不绝?

  记者了解到,在鄱阳湖地区,只有凭着熟人和特殊的关系,才能购得被捕获的候鸟。不同的候鸟类型,有不同的价位。比如,一只活的天鹅可卖到2000元左右,而大雁则为800元左右。利益的驱使,使一些候鸟捕杀分子铤而走险。

  朱奇说,鄱阳湖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湖区的巡护人员少,全鄱阳湖有各级保护区近20个,但真正在湖区日夜开展巡护的人少之又少;二是打击力度不够大,现行法律规定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只能进行行政处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各部门配合少,很少有联合执法,甚至是各自为政、合力不够。

  另一方面,群众自发的候鸟保护行为,也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据黄先银介绍,11月18日,他在联圩乡猪头湖捡到一只被毒死的天鹅,交到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收据都未收到一张。而更早些时候,恒湖垦殖场职工彭江雷在四五米深的中心港捡到一只受伤的天鹅,由黄先银转交到南昌市野保站,送交候鸟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必要的交通费,都要自理。

  “在个别地方,候鸟保护站与候鸟捕杀分子暗中勾结,以罚代管。说到底,是因为没有对捕杀候鸟的行为真正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一位专家分析。

  “除了沿湖政府和相关保护机构进行专业保护、管理之外,更要发动沿湖的百姓投入到候鸟保护之中。”这位专家如是说,“形成政府与民间、专业机构和志愿者齐抓共管、保护候鸟的局面。”




来源:http://news.sina.com.cn/c/2010-11-29/0235215488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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