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60—杜萌:毒镖射杀两吨狗肉流入市场,湖南一检疫站私发合格证一人获刑

作者: 
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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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杜萌

本报通讯员江朔徐军

7月29日,由湖南省长沙、常德等多地联动查处的湖南省安乡县深柳镇动物检疫站原副站长胡晓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深柳镇动物检疫站工作人员孔东、周亚因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案情时考虑到二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判决时依法免予处罚。三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后均未上诉。

毒镖射杀狗肉流入市场

1年前,犯罪嫌疑人毛平、毛四在湖南常德和长沙等地以弓弩和毒镖射杀狗的方式偷狗,再将其射杀的有毒死狗以每斤4.5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常德商贩周德友。周德友为赚取差价,以每斤6元左右的价格倒卖给长沙的狗肉店老板刘安、李风和孔祥,三家狗肉店只经过简单处理,就在菜市场以每斤11元左右的价格将狗肉销售给市民。

有市民向长沙市望城区工商局举报狗肉异常,该局根据相关举报对望城区一家家禽海鲜店实施突击检查,发现该店出售的狗肉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有毒物质),现场查封4000余斤涉嫌毒狗肉,然后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报检察机关备案。

2014年12月18日,周德友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前4个月,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通过望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收到了长沙市工商局望城分局的移送犯罪案件书。检察官敏感地意识到,在这起事关民生民利受损刑事案件的背后,可能潜藏着另一层犯罪。

毒狗肉有检疫证明开路

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侦监科在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以犯罪嫌疑人周德友等人为首的倒卖毒狗肉的团伙,活动范围遍及省内长沙、常德、株洲等地,如此频繁猖狂的涉罪行为,除存在非法利益的巨大诱惑之外,还有什么支撑着这伙犯罪嫌疑人的胆大妄为呢?

该院反渎局接到侦监科反馈的案件信息后,也组织干警认真审查了案卷,发现湖南省安乡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为周德友售卖毒狗肉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过对相关检疫单的反复查验,办案检察官发现,检疫单上不仅白纸黑字写着“合格”两字,而且还加盖了湖南省安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公章,且留有官方兽医签名。

 

周德友早年本是做收购活狗生意,后来有人将毒镖射杀的死狗低价卖给他,他发现这路“生意”更能赚钱,但怎么过检疫关、怎么运到长沙去呢?

周德友绞尽脑汁,找到在安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深柳镇动物检疫站工作的邻居贺某帮忙,贺某又找到负责动物卫生检疫的胡晓帮忙。胡晓担心现场检疫难操作,决定不到现场检疫,改为每次先由周德友申报具体情况,他和孔东、周亚开具证明,在动物种类一栏直接写“狗”,相关数量由周德友所述填写。按照规定,每条狗的检疫费是2元,周德友承诺年终一次性多交给检疫站800元的检疫费。

办案检察官经提审犯罪嫌疑人周德友等人证实:由于“托人找了关系,不需要到现场检疫,直接开具合格证明,检疫单上狗的数量是随意写的”。结果,周德友每次凭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将数千斤毒狗肉顺利运送至长沙、株洲等地销售。

办案检察官认为,胡晓等3人利用担任检疫员的职务便利,在动物检疫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致使毒狗肉失去动物检疫部门监控,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胡晓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望城区检察院向上级领导汇报案情后,湖南省检察院反渎局经综合考虑后,决定将胡晓等人的渎职线索由望城区检察院交由当地检察机关办理。至此,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发现制售“毒狗肉”团伙及渎职的工作人员,由一件普通刑事案件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圆满划上了句号。(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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