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利坚大学研究生 李华芳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这篇文章谈三个问题:一是,应不应该救黑熊,顺带的问题是,应不应该抵制归真堂这样的企业上市,更极端一点是问,归真堂这样的企业应不应该存在;二是怎么救,也就是说,在要救黑熊的前提下,采用何种手段;三是从上述分析出发,谈一谈到底应该如何分析真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值得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谈论一个公共话题,尤其是只有情绪的噪声时,并不会增进对真实世界的理性理解。
1 熊不远人
要不要救黑熊?答案无非是两个方向:一是要救,一是不要救。当然这样说可能会有误解,因为什么叫“救黑熊”,这件事并不清楚,答案自然会五花八门。因此让我们在这里先说清楚,这里说的“救黑熊”其实是要归真堂停止养熊取胆,不得上市;而所谓的“不救”乃是指让企业自主运行,只要不违法即可养熊自肥,当然也可以上市。对“不救”加上引号,乃是因为后者对“救”有不同的理解。1.1 不救之由
让我先从反面的理由说起,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提出“不救”一说。这一路思潮归根溯源,可以找到功利主义头上。但功利主义大师边沁对此有不同见解,这个回头再说。从这一思路出发,救不救黑熊这件事,要从结果上来看是不是增加了全社会的好处。(尽管怎么衡量全社会的好处,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但只学过入门级经济学的朋友特别偏好这种视角,不妨展开来看这一视角的理由所在。
归真堂供给熊胆产品多年,这铁一般的事实表明市场需求之强劲。对于医学上争议熊胆产品是否可以替代,正反两方面的证据都有。支持者认为,其他植物用药成分或人工合成成分就可以替代熊胆汁制品,价格甚至更便宜。认为不可替代者指出,熊胆汁制品可用于治疗胆结石、反流性胃炎、胆源性胰腺炎、酒精性和脂肪性肝病、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炎等胆汁淤积性肝病,帮助提高肝脏移植成活率。由于这一市场是一个信息极端不对称的市场,因此普通人只能依赖专家知识,而当专家知识相互对立的时候,普通人是很难判断的,所以信念系统和路径依赖会在此发挥作用,简单来说就是“宁可信熊胆汁有作用”。即便完全没有用处,甚至对人体有害,它也依旧可能成为一种畅销产品。比如说送礼,熊胆汁制品只要能成为一种礼品,就会造成庞大的需求。类似的例子是中华烟。
实际上,这并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即便熊胆汁制品是可以替代的,也不排除市场对熊胆汁制品的“需求”,尽管从科学上来说,这种需求可能没有任何道理。我可以举一个例子:现代医学发展到今天,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不应该存在求神拜佛保佑健康的“需求”,但从我个人在普陀山观察到的现象来看,保佑家人健康在求神拜佛的祈求中是高居前几位的。而且普陀山收到的“捐”,也是一直增长的。所以,市场需求可能很怪,而归真堂这类企业的存在,可能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存在很怪但很强劲的市场需求。这个例子可能会被人指出有一点倾向性,那我还可以转而谈一种正常的生理需求,那就是“性”。从科学的道理上来说,如果不带有繁殖下一代的考虑,那么工具带来的效用,和性工作者带来的效用是差不多的,麦金泰尔甚至设想“体验机器”。从科学的视角来说,人类是没有什么理由去找性工作者的。但普天之下,性工作的市场巨大,只是有合法的和非法的区分罢了。不科学但巨大的“需求”比比皆是,所以科学考虑在产品和服务需求的考虑上实际上占的比例不大,婚姻市场尤其明显,甚至没有办法定义什么是从科学的角度来考虑另一半。不管怎么说,回到熊胆汁产品的需求上,这一需求是真实存在的,尽管有可能会随着替代产品的出现和时间的推移而缩减。
但有市场需求这件事非常要紧,这还真不是个“熊”问题。市场需求在,有企业生产满足需求,这中间有大量的人获益,都不用系统学习经济学,看看一些普及经济学思想的豆腐干文章,就能知晓其中的道理。但问题在于,真实世界里很少有“帕累托最优”或者“帕累托改善”,在“熊”问题上就是如此。“不救”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以熊养人”,且不说满足了市场“有争议的”需求,至少企业也创造了就业。这些都是看得见的好处。至于说看不见的好处,也会延伸到社会里,比如说归真堂的员工赚了钱捐赠给公益慈善事业,甚至就是保护熊的动物保护基金会。在这种极端复杂的情况下,社会可能因此获得很大的收益,尽管要求救熊的人的效用会有损失,这个稍后再作分析。总而言之,从功利主义的视角来看,“不救”是一种更大的“救”,至少一来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了消费者效用,二来提供就业岗位,增加了职工收入。
1.2 无形之手
另一个需要实证检验的问题是,归真堂的做法是不是已经“救”了熊,也就是说,归真堂的出现是不是使得熊的数量增多了。这里值得区分的是作为珍稀动物的熊与作为养殖商用的熊,这是两类完全不同的熊。
当然严格来说,要限定的是“救熊”的目的是什么?这其实并不十分清晰,从功利主义的视角来看,至少有一点比较清晰,那就是,如果因为有商业企业出现在养熊这个领域,使得野生熊的数量增多,从珍稀动物名录中除名了,那么从结果上看,这至少不违背“救熊”者的目的。而进一步看,如果这个“商业手段”比“动物保护组织”更能有效保护野生熊,并且增加野生熊的数量,那么反对企业的理由就不成立了。在养殖熊出现之前,野生熊至少在1989年之前是所谓的“公共品”,因为除了有上述所说的对熊胆的市场需求,还有对熊掌的市场需求,因此捕猎者众多。由于野生熊数量较少,很快就变成珍稀动物了。尽管对于什么是“珍稀”,科学上其实很难定义。但在实际操作上,可以从是否列入1989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动物保护名录来看,而亚洲黑熊是二级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野生黑熊数量少,市场又有需求,就出现了类似“公地悲剧”的情况,在法律未保护之前,本来数量少的黑熊就直奔稀缺而去。西藏地区的例子,可以支持捕猎是黑熊主要威胁的论断。20世纪70年代,每个县每年收购30-50张熊皮,80年代每个县每年收购14-22张熊皮,加上由于交通不便,就医困难,群众家中普遍收藏野生熊胆以便治病急用,这就导致西藏黑熊数量锐减。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后,养殖熊增多,这有效缓解了对野生熊的需求。也就是说,从减少捕猎威胁、有效保护野生黑熊的角度来说,归真堂这样的企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时至今日,野生黑熊最大的威胁并不是来自猎捕,而是因为适合野生黑熊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巨变,适合野生熊生活的区域减少。例如公路和矿区建设,破坏了野生黑熊的栖息地,这一威胁远远大于猎捕,而且猎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养殖替代。因为养殖的规模经济效应带来的好处远胜于成本高昂的猎捕。所以对养殖黑熊企业的批评和打击,对当下的野生黑熊保护没有帮助,甚至可能起到相反作用。总体而言,结论如同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李波等人在《野生动物》2011年第四期的文章《中国黑熊及养殖业的发展现状》中所称的,“养殖业促进了对野生黑熊的保护”。
1.3 反对什么?
如果上述理由成立,反对者到底在反对什么呢?或者问,保护黑熊的人到底要保护什么?我并不十分确定所有的提倡要保护黑熊的人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是保护数量还是保护质量?是保护野生黑熊还是保护养殖熊?是要用更温柔的方式取胆取代目前所谓的“虐待”还是其他?
如果是保护数量,那么批评打击归真堂的路子就走错了。如果是保护野生黑熊,那么批评打击养殖熊的方法还是错了。所以关键的问题聚焦到是不是“虐待黑熊”上了。也就是说动物保护主义者的确无法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确认打击归真堂的正当性。在后果论上他们失败了。因此不妨转换到义务论的角度,这个边沁与康德之争尽管已经有过繁琐而长期的争论,但人们对于边沁的态度可能有很大的误解。这里要撇清一种误解,比如类比黑熊和猪牛羊鸡的处境,说出“偏猪牛羊鸡杀得,黑熊被杀不得”之类的话来。即便不从反对“虐待”的角度,这种说法也一样成问题。黑熊即便算上野生和养殖在内,其数量也明显少于供屠宰的猪牛羊鸡。为什么数量少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呢?
这与演化论有关,物种多样性被认为是生态链平衡的关键因素。而生态平衡说,根本上还是能回到有利人类发展的方向上来。在长期演化过程中,某一类物种的灭绝引发的生态不平衡,可能导致对人类的不可预见的伤害。当然,因为这种伤害的不可预见性和不确定性,破坏旧有生态平衡,形成新的生态平衡,随物种不同,影响也不同,不太清楚黑熊消失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对人类生存发展带来怎样的伤害,但这种风险由于不确定性会被主观夸大,以至于为了降低这种不确定性,而需要对珍稀物种进行保护。从人类整体来说,这种法律保护可能有自觉的“遗传适应性”的考虑,因为要在长期的演化中保持基因的最适生存度和延续性,而将对生态平衡和物种保护也考虑在内了。但实际上演化论的思路在养殖业兴起后并不成为很大的问题,正如前面所言,养殖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替代了对野生黑熊的需求。所以真正的问题其实是虐待动物的问题。事实上,人类对动物的屠宰方式的确是不断进步的,而且这种进步也的确得益于对“虐待”的不断批评。如果将“活熊取胆”理解成熊至少还活着,而被宰杀的猪牛羊鸡已经死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批评归真堂的确切理由是什么呢?只能是猪牛羊鸡被“人道”地屠宰了,而归真堂“活熊取胆”是不“人道”的取胆方式。
少时家中养鸡,我和母亲合力杀过鸡。最早的时候,我认为一刀切头省时省力,但第一次杀鸡的恐怖经验之后,我就放弃了这种方式。因为你将鸡头砍下来之后,鸡身并非静止不动,而是四处乱窜,加上从脖颈断头处血四溅出来,一地都是。这种惨烈的景象至今印象深刻,而且内心极不舒服。所以到后来,已经变成用机器压住、刺颈放血这种方式了。到我上中学的时候,我亲戚家的养鸡场开始采用美国很早就开始采用的“电死”杀鸡模式,以通电的方式“更为人道”地杀鸡了。只是,这真的是更为“人道”的方式么?面对同样的死亡结局,杀死的手段即便做出再多的变更,并不能改变这一实质。但“情节”的严重性的确会影响最后的结果,典型如药家鑫案。不过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增进人道和提高屠宰效率之间不一定是矛盾的。受阿斯伯格综合症折磨的动物行为科学家葛兰汀(Temple Grandin)就设计了屠宰牛的新步道,使得对牛的管理更加方便,在增进人道性的同时,提高了屠宰的效率。所以改善动物处境以防“虐待”,才是这里追求的核心价值。
从残酷猎杀取胆,到传统的“铁背心”及“有管造瘘”取胆,再到现在的引流取胆,所谓的“活熊取胆”的方式,其实已经有了不断的更新。技术进步当然是最主要的原因,尽管也可能有动物保护组织带来的舆论压力,但市场需求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大。所以,现有的技术是不断朝“更为人道”也更符合市场需求的方式走的,因此,防止“虐待”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技术创新,正如“电死鸡”和葛兰汀“屠牛场”一样。只是可以预见,引流取胆的方式还是会不断遭受批评,而这种批评并非来自后果论的考虑,而是基于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观所致。
2 道不归真
价值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在进一步讨论之前,让我们再作一些限定。这里面的第一重争议是动物有没有权利,背后的问题是“人类中心说”是否成立,成立与否对结论可能有不同的影响;其次,如何处理不同价值的问题。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不论是从“人类中心说”,还是从整体演化论,都没有证据表明一种价值比另外一种价值“更加”重要。
2.1 动物权利
在对待不要“虐待黑熊”的问题上,到底是尊重人的权利,还是尊重动物的权利呢?有两种不同的答案。第一种是倾向于动物权利,这与照顾动物福利一说有细微的差异,但大致可以归结为一个方向,现实的行为除了各种动物保护组织直接介入、媒体呼吁之外,最厉害的莫过于影响立法,诉诸政府规制了,例如通过《动物保护法》,增加防止虐待的规定等。这种念头由来已久,让我们回到功利主义这个话题。功利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边沁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说来有意思,边沁在为扩大动物法律权利的必要性所作的演讲稿中写道:“这一天终将到来,人类以外的动物们将重获被人类暴政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从来不应剥夺。”对边沁的反驳当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一贯理由,即人类具有理性,而动物缺乏理性。尽管科学的发展证明诸多哺乳类动物的脑容量也很大,所谓没有“理性”的说法恐怕站不住脚。边沁当时的反驳是“成年的狗比刚出生的婴儿更具‘理性’”。但这样的辨析非常困难,既有高估动物理性的可能,也有贬低婴儿理性的可能,更重要的是对“理性主体”会造成模糊理解。
所以反对功利主义的意见认为,动物毕竟不是人,最关键的是动物没有“权利观”,要承认动物有权利,其背后的逻辑是必须承认动物的自由意志。这里值得澄清的是,功利主义与“动物权利论”实际上并非对立。以功利主义反对动物权利说,应该是不了解这一路思想演变造成的,稍后还会阐释为什么这并不矛盾。“人类中心主义”才是这里的关键,即认为自由意志必得人才享有。这一思想与康德有关。动物没有自由意志,无法理解社会契约,因此也不能明晰权利的限定,更不能承担义务与责任,是以从逻辑上推不出动物有权利。也就是说,坚持“人类中心论”,就应该放弃动物权利论。但当下最负盛名的功利主义者、也是《动物解放》论的作者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 ,却不是从动物具有理性或者智力(婴儿或大脑受损者无智力可言)的角度出发的,也不是从动物具有道德(冷血罪犯或精神病患者也无道德可言)出发,而是看动物能否体验“痛苦”,以及这种体验能否和人类的体验进行比较。
这也是多数反对者凭直觉采用的辩驳理由,比方说责骂归真堂的工作人员“怎么不往自己身上插管子试试”等,就是同意动物能感觉痛苦,而这种痛苦的经验可以和人类的经验相比较对照。辛格采用的是平衡的功利主义,也就是说,论证动物有权利,不需要论证动物拥有人类所拥有的一些诸如智力、道德之类的“特质”,而只需要从动物是否能体验痛苦出发,即可建立动物权利体系,从而争取动物解放,这回应并加强了边沁的说法。这种理论的好处是具有足够大的弹性。一方面并不介意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差异,因为这一理论并不从这个角度入手;另一方面却可以延伸到演化论,“生命载体论”或者“众生平等论”也能从辛格那里获取所需的支持。但不管是人类中心说,还是众生平等的观念,在功利主义的体系中,其逻辑都是保护动物能维持生态平衡,有利于人类优化自身基因的遗传适应性。
2.2 何种拯救
当然,这并不能说服激进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傅嘉瑞(Gary Francione)就认为如同废奴运动一样,不将动物从被人类奴役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动物充其量只有福利的略微改善,而没有权利的真正改变,所以真正的“动物解放”就是应该将动物的权利与人对等。
这种极端观点的问题前面也已经说到,动物有自由意志吗?更进一步的追问是“原子有自由意志吗”,因为毕竟分解到原子层面,人和动物的差别就不重要了。本文无意处理这个重要的、短期内看起来也不太会出现结论的哲学议题,只是想说明激进的动物保护主义将理论基于“动物权利本身”,在逻辑上是存在很大问题的。不少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还未能区分“动物权利本身”和“由于保护动物权利而带来的效用满足”,而如果不对这两者进行区分,就可能造成很大的逻辑上的冲突。“由于保护动物不受虐待带来的效用的满足”,这里的效用并不比“由于不保护动物而带来的效用满足”的效用,更具重要性,否则就违反了“人人平等”的限定,而推出了有一部分人的效用比另一部分人更重要的推论,而这一推论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你不能了解其中的危险,那么重新回顾纳粹和共产主义的历史,就显得很有必要,这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而辛格的平衡的功利主义视角,至少从目前来看,具有较大的弹性,能容纳不同的解释角度。因此不妨从其理论出发,来看动物保护、具体而言是归真堂黑熊保护的问题。这里的前提是,承认动物有痛苦并且这种痛苦可以和人类的痛苦相对照,因此有部分人可以基于此提出不能虐待黑熊,要求采用更加“人道的”或者说“不那么痛苦”的取胆汁方式,除了利用自己的德行感召之外,就没有太多的办法了。这里容易有的误解还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一个变种,诸如为什么救黑熊而不把时间精力投诸拯救被拐卖儿童,难道救助拐卖儿童不是比救黑熊更重要吗?对此的肤浅驳斥是,一个人既可以救黑熊,也可以同时救儿童,不矛盾。我认为这是明显矛盾的,不管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还是资源金钱,至少在一个固定时点是有限定的,而在这种情况下救助黑熊多,能分配给儿童的就少,这两者对一个个体而言是竞争的。所以每一个人必然会对事情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如果救助黑熊多,那么即便动机不可考察,显示偏好也可以表明,这人对黑熊的重要性的排序超过其他的公益活动。
我自己以前也犯过上述肤浅的错误,这一错误的核心并不在于你对不同事物的重要性作了排序,而是在于你试图将这一“排序”当成唯一重要的排序,而世界应该按照你的“这一排序”来运转。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在这里最大的问题是,试图将一个小群体的排序标准强加给整个社会。什么是重要的?这一标准判断和排序指向个人的主观价值,同时必须遵守的限定是,没有一个人的价值高于其他人。因此,如果遵照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价值排序、或者反驳者的价值排序作为社会的唯一排序,这个世界将会怎样?“照耀”朝鲜的是一种“主体思想”,那里有金光闪闪的写照。
3 简单小结
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个人的价值排序不比其他人重要,那么就需要承认“动物保护组织”式的排序并不比“归真堂”式排序具有更高的“德行”。也就是说,不管熊胆汁制品是被何种需求促动的,这些需求背后的“价值观”和基于“痛苦”对照的“人道主义价值观”只有不同,而无高下,更谈不上谁比较重要。
每一个公共话题的背后,是众多权衡和考量。这里的分析只是想提醒为“归真堂”说话的和为“熊”说话的都忽略掉的东西。主流的声音是为“熊”说话,但这一类说话的“界限”在哪里,却值得仔细考量。承认对动物痛苦有同情的感知,是一种排序;细查对归真堂企业产生的收益的理解,也是一种排序。基于情感冲动的排序背后往往有深刻的演化论的道理,而基于计算理性的背后未必就没有这种道理。有德者并不是指那些为熊说话的人,有德者也不是指那些为归真堂说话的人,有德者是那些不管做出何种价值判断但知道只能通过自己的“德行”去感召他人的人,有德者是那些为熊说话但知晓归真堂式排序也有“合理之处”的人。有德者宽容不同的价值排序,有德者不强制。我希望本文展示了对公共话题的分析所能接近这种“道”的分析,我也希望这样的“道”不远人,要归“真”。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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