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52—周辰:五角度解析“虐狗逼买”: 最该改的不是狗贩是政府

作者: 
周辰
职务: 
澎湃见习记者

热度: 470

狗贩拿得钞票后,向围观人群挥舞。  澎湃记者 许海峰 图
 

       6月20日,在广西玉林发生残暴一幕:有狗贩街头虐狗,并向爱狗人士喊话:“你们买不买?不买我就夹死它!”爱狗人士含泪买下,狗贩拿得钞票后,向围观人群挥舞。

       这起事件得到了舆论的普遍谴责,有狗肉商贩认为这些虐狗逼买者不是为了钱,而是向爱狗人士示威。

       对于这起事件,澎湃记者采访了五位不同领域人士,从动物保护、经济、法律、伦理和心理学角度做出解析。

经济学者刘枭:“挟狗要价”是典型的敲竹杠

       爱狗人士的买狗行为为狗贩子提供了正向激励,会刺激狗贩以极端的方式进行营销。狗贩“挟狗要价”则是典型的敲竹杠。

       狗贩通过极端的行为来抬高要价,在道德上不合适,但是在市场经济中是经常发生的。可以预见,随着动保人士越来越多,狗的价格也会越来越高,纯粹为了卖狗而虐狗的负面营销也会越来越多。

       个人认为,比较好的解决方式是尊重当地的风俗,并以广告宣传、道德感化的方式进行劝化。某种程度上,当地对于狗肉的需求是刚性的,受传统风俗、社会习惯影响较大。生硬的阻止方式很难见到效果,而狗肉显然够不上立法禁食的门槛。

动物保护人士郑智珊:“没有购买就没有杀害”

       当动物受到威胁时,动物保护组织提倡救助,但这个救助应该是科学理性的。我们不提倡用购买来换取物命的方式。

       我非常理解在面对动物受伤害时,心理会受到很大的情感冲击,但是通过购买,从爱护动物角度显然涨了对方志气,完全落在别人给你设计好的一个路线里。

       “没有购买就没有杀害”,买之后保护了一只动物不受伤害,但实际上由于对威胁妥协了,狗贩子可能会卖更多的狗。

       玉林的状况非常混乱,弥漫着强烈的冲突和对抗情绪。我觉得政府制定了相关法规,必须要执法,我们必须迫使政府采取行动。

心理专家柏燕谊:狗贩要证明卖狗没错

       狗贩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一种捍卫,他自己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对方越难受越要去做,其实是在跟自己证明我这个行为是没错的。

       狗贩挑起事端,是为了激怒爱狗人士,让对方做出一些过激反应,矛盾就会转移,关注重心从来源不明的狗转移到爱狗行为很不理智、失控的情绪性的斗争上。

       爱狗人士买狗是出于尊重生命、救助弱小的心理状态。他们买狗并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希望用文明的方式保护动物,宣扬“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的理念,才会得到民众更多理解和帮助,他们也是无奈之举。

律师安翔:趁人之危,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涉及趁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可以按照无效合同处理。买卖销售是一种合同关系,可以申请撤销。但是这些爱狗的人买狗肯定不是为了申请撤销它,肯定是巴不得买下来。里面就涉及到是不是哄抬价格之类。如果哄抬价格,就要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从玉林本身情况来看,动物本身的检疫免疫肯定是做不到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说,相当于经营本身存在欺诈行为,可以申请三倍赔偿。

       动物交易要经过相应的检验检疫,并且有动物销售的经营资质,就是合法的。需要证件包括工商执照,动物销售时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犬只是强制免疫的动物,同时要有免疫证。

       但是目前在玉林的狗源可能存在偷盗、抢夺、抢劫、投毒等非法方式,并且都是未经检疫的私屠滥宰,食品安全完全无法保障,这是人性和法律的悲剧。

伦理学者郭鹏:当众虐杀动物在印度都不可能

       媒体人需要反思,舆论的焦点如果一直集中在普通玉林人身上,会导致当地群众的反弹。吃狗为什么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挖掘深层的原因。我觉得国家法律的缺失是最主要的。当众虐杀动物在印度、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已经不可能出现了,人家有《反虐待动物法》。

       我觉得非常难过和痛心,竟然有人拿虐待动物来炫耀。动物保护人员、媒体和社会调查者还是缺乏深入的调查,权力机关也没有正确的让大众认识真相,杜绝盲目消费。玉林只是体现了中国整个黑色狗肉产业链的一小部分,政府要发挥作用,积极调查黑色狗肉贸易。

来源: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52037_1

分类: 
新闻专题类

大赛指南

  • 主办单位
  • --中国科协-清华大学科技传播与普及研究中心
  •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 承办单位
  • --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 --动保网
  • --中国企业摄影家联盟

  • 亚洲动物基金
  • 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研究会
  • 中国动保记者沙龙
  • 中国青年动物保护联盟

  • 中国文联《神州艺术》杂志
  • 中国张家界当代中国画创作研究院
  • 中国禅茶协会
  • 上善文化教育学会
  • 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央企大客户事业部
  • 东巴视觉艺术研究中心

  • 中国新闻社
  • 中国网络电视台(央视网)专题频道
  • 中华读书报
  • 人民网
  • 中国网
  • 新浪网
  • 腾讯网
  • 光明网
  • 经济网
  • 凤凰网
  • 大公网

  • 2015年11月1日前,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或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知名动物保护组织门户网站上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 参评作品如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评选工作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 作品征集从2015年6月22日起,截稿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 评选采取征集与展播相结合、单位统一组织和个人自由来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作品边征集边在相关网站进行展示
  • 参评作品可刻录光盘邮寄到组委会,也可发送到评选工作委员会征稿电子信箱。
  • 参评作品可以是电子版原稿、媒体刊载的截图、报刊复印件等。

评选截止

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从2015年6月22日起,
截稿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关于我们

首届“天方杯”动物保护新闻奖.
宣传爱护动物的普世价值观,展示新闻舆论战线关注动保议题、提升动保理念、实践动保行动的报道成果

联系我们

动保新闻奖评委会:

  • 3207756167@qq.com 
  • 联系人:汪佳其(微信:wjq1117)
  • 手机:13465871613
  • 地址:山东青岛黄岛区灵山湾路247号203室

请在电子邮件题目或邮件信封上注明“参评动保新闻奖”字样。